中国的殡葬改革已施行许多年了,主要内容是由传统的土葬改变为火葬。文革时的理由是“破旧立新、移风易俗”;后来的理由是“不让死人与活人争地”。如今,许多年过去了,不论当初的理由还是否立得住脚,但真正的效果又如何呢?
实践证明:施行殡葬改革最大的效果有三,一是直接埋葬死人尸体的被治住了;二是火葬场及其管理者的财发大了;三是普通老百姓大声疾呼“死不起了”!窃以为其中最大的失误在于,政府只抓了对逝者尸体的焚烧,而没有抓整个丧葬过程的改革。因此,死者被火化,家属在花了不菲的火化费和骨灰盒钱之后,还要把骨灰盒装进1千多元钱买来的棺材里,还要花近千元请一帮吹鼓手来娱乐乡亲,还要花七八百元雇用抬架子的人员把棺材抬到村外挖好的土坑里土葬,该占多少土地还是要占用多少土地,一切按传统的老规矩办理。如此这般,这施行了多年的丧葬改革,既没有解决死人与活人争地的问题,也没有移了风易了俗;也就是说,如今的丧葬改革早已背离了它的初衷,又让活着的人们深受其害。那么我们不仅要问:政府执意施行的丧葬改革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我想,如今时兴的口号叫“以人为本”,其中所指的应该是以活人为本。政府施行丧葬改革的初衷也许并没有什么不好,但是政府还应该充分考察和考虑这项改革的过程以及细节和效果;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形式主义,多从活人的角度出发,多搞点有利于民众的改革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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