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炮、殡葬改革

年前,有位朋友发起过“是否应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讨论,我当时未置可否,只是援引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冯玉军教授在他的《法理学》课堂上所作的一些阐述。今天,我就谈一谈我对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看法。

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坦白说,我个人非常讨厌燃放烟花爆竹,甚至曾一度极端的认为,随心所欲的燃放烟花爆竹简直就是愚昧和自私的一种表现。因为我们都不难发现,越是生活水平低的地方,越是文化素质差的人,放起鞭炮来,就越是无所顾忌——当然,这只是日常的生活经验,并非严谨的科学调查。


放起鞭炮来的时候,唯一的感觉就是自己很爽,气氛很嗨,人家都知道我在办事,至于这种行为会不会污染空气,会不会给清洁工人添麻烦,会不会影响邻居——我家前面有没有刚出生的婴儿?后面有没有心脏病患者?左边有没有才入睡的老人?右边有没有需要静养的孕妇——那关我屁事!


有些人根本还没有意识到,在一个群居社会,我们应该相互体谅、彼此关照;有些人虽然意识到了,但依然我行我素,对别人的需求漠然视之。在我看来,前一种人属于愚昧,后一种人就是自私。


当然,这并意味着我就对很多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政策表示支持。我所强调的是,我们应该通过宣传教育,让百姓发自内心的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浪费金钱,而且污染环境,也严重干扰了左邻右舍的清净生活。


这就像我们的殡葬,确实有许多不合时宜的地方,但你不能就因此拦路抢棺刨坟掘尸。我们是一个法治国家,同时也是一个人情社会,我们有我们独到的处事方式,也有我们特殊的情感需要,你要想改革时弊,就不仅要精通法律法规,还要研究风俗习惯,不能自以为是的一“禁”了之。


在过去这两年,我们听到最多的词语就是“改革”,而且都是针对我们最底层百姓的“漏习”。娶亲嫁女是“陋习”,土葬风俗是“陋习”,三朝满岁是“陋习”,烧火做饭是“陋习”,养猪养鸡是“陋习”,甚至不按着政府的指定要求拉屎撒尿都是“陋习”……我有时就忍不住想问,中国这种一当官就胡说八道、一有权就胡作非为的传统“陋习”是不是也应该“改革改革”了?

鲜花祭祖·公益花坛葬

鲜花祭祖·公益花坛葬


说到底,任何一种不文明的现象,都一定有它产生的原因,有它存在的理由,有的甚至已经演化成了文化基因的一部分。文明的发展是一个漫长过程,需要不断的“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如果只是不断的运用手里的权力去粗暴的干预和压制,那你连“文明”中最基本的理性都做不到,比君主专制下的指鹿为马又强得了多少?


社会本来就有自我进化的功能,每一天都有新的事物在产生,也都有旧的风俗被淘汰,而且都遵循着自身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老子强调“治大国若烹小鲜”,道理就在于此。


所以,我一直认为,任何一种好的生活方式,都需要有人去研究,去引领,去呼吁,但谁都不能强人所难。毕竟“好”与“坏”只是相对而言,都属于价值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