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园树葬区碑系列
古往今来,中华民族,特别是汉族的风俗习惯,人死之后多是装入棺木入土而葬。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人口增长,亡故者土葬后建坟立碑,占用耕地而影响机耕和粮食生产。因而政府就提倡火葬,有些地方政府就采取强制措施,强迫百姓施行火葬。于是就出现了殡葬行为的怪异现象;农村的百姓家人亡故后,拉到火葬场,焚烧后把骨灰捧回家中,又装入棺木埋葬。市民亲人伤亡后,火化的骨灰,有的存入宾义馆,有的高价购买坟地葬入公墓。
鉴于上述情况,火葬之举表面上是保护了耕地,实质是纯害无益!尸体火化,既要用电费油,火化的烟尘飘流降落,必然污染环境,影响人们身心健康。再就是尸体火化,百姓又装棺下葬,有的还建坟立碑,既浪费了财物,还侵占了耕地。那些消费数万元购买公墓者,让普通百姓望而生畏,公墓的逐日增扩,必然会影响粮食生产。可见政府强制火葬的行为,既有损民风民俗,又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确实必须改革。
我认为殡葬改革,要因地制宜,农民亲人亡故,可入棺深埋,不建墓立碑,这样既遵重了汉族风俗,又不增加农民的经济负担,还保护了耕地和环境。城市居民,亲人亡故后,可将尸体运回故乡,与农民一样深埋土葬,也可利用周边山地,让当地农民把石山开挖成坑,运土到坑边。亡故亲属可出资购地,将亡者埋入石坑,复土于坑,再植树于上。这样也遵重了民俗,还绿化了荒山,美化了环境。所以我建议殡葬改革,倡导“土葬”和树葬,利国利民,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