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碑文写作

显祖考**太府君之墓(对祖父)

显祖妣**太夫人之墓(对祖母)碑文写作样式1

显考*公**之墓(对父亲)

显妣**太夫人之墓(对母亲)

显妣*母*孺人之墓(对母亲)

岳父大人***之墓,

外姑某母某太夫人之墓

岳母*太夫人之墓

夫子**大人之墓(对老师)

先夫**君之墓(对丈夫)

先室*夫人之墓(对妻子)

*君**仁兄之墓(对友人)碑文写作样式2

*君**贤弟之墓(朋友或弟子)

注:对长者不宜直呼其名,一般于名字前加“讳”字。

家族碑文样式:

注:

1、 墓志创于传奕,碑文内注安葬之月。

2、 如写孟春,三月写季春,五月写仲夏,七月写孟秋,十月写孟冬,余可类推。

3、 写墓写佳城俱可。若生居则写长生寿城。

4、 其碑文内字眼,亦要合大小黄道。